AI产业链 / L4-基础大模型 / 国产大模型 · 2026-10-16

📅 2026-10-16🏷 AI产业链 / L4-基础大模型 / 国产大模型

商务部与科技部就修订技术出口目录征求意见,拟增列人工智能等 40 项技术

2026 年 10 月 16 日,商务部、科技部发布 2026 年第 48 号公告,就修订《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》公开征求意见,并同步对相关技术实施出口前登记管理。本轮拟增列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、光伏三个领域共 40 项技术,其中人工智能 23 项,覆盖大模型、智能体、算力集群与信息处理。

关键事实:

  • 管控强度:拟禁止出口 14 项,含人工智能驱动的恶意代码生成与变异技术、细胞和基因治疗技术工艺平台、钙钛矿及叠层电池组件生产技术;拟限制出口 26 项,含人工智能辅助漏洞挖掘技术、通用型细胞和基因治疗新靶点发现与验证技术、单线产能不低于 3 万吨/年的多晶硅工程技术。
  • 管理边界:多数技术已给出具体技术指标,利用相关技术制造的产品不在管理范围;已通过开源、发表学术论文等方式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不纳入;不涉及所有权转让的对外授权适用自动许可。
  • 便利措施:人工智能类技术在境外自建自营算力中心、赴境外开展芯片流片、利用境外资源联合研发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等情形,适用自动许可,「基本实现即报即出」。
  • 过渡安排:征求意见期为 10 月 16 日至 11 月 15 日。自公告发布至目录正式实施,出口所列技术前须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登记,情形包括向境外转让技术所有权、境内技术授权境外使用、境内技术所有权人或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境外主体等。
  • 官方口径: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,目录自 2001 年以来多次调整,有进有出、有管有放,此次修订属技术贸易管理的常态化工作,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、地区或实体。大模型海外本地化部署、向境外提供模型调用等出海形式是否纳入管理,判据是是否涉及限制类技术从境内向境外转移。

观点

  1. 本轮把大模型、智能体、算力集群单独列为管理对象,管的是技术本身的跨境转移,官方给出的判据也是这一条。海外本地化部署与向境外提供模型调用都要逐案判断,合规成本落在项目层面,不在产品层面。
  2. 开源与已发表技术豁免,境外自建算力中心、境外流片适用自动许可,这两条合起来把「开放权重 + 海外自建算力」变成出海的主通道;闭源模型的私有化交付与技术授权则要先过登记这一关。
  3. 中国管模型与算法的流出,美国管算力硬件的流入,两个方向的管制叠加,跨国 AI 合作的合规成本同步上升。对二级市场的影响集中在出海收入占比高的模型与云厂商,短期看登记节奏,中期看目录正式版的技术指标如何界定。

来源:商务部公告 2026 年第 48 号、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、新华社·中工网、中国新闻网